贩卖毒品罪海洛因350克 智豪律师辩护获刑二年
2017-02-06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2月21日,被告人熊某、罗某某在本市x招待所502号房间购买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净重350克及冰毒6克,人民币58,850元。
辩护律师提出
1、毒品海洛因350克证据不足,毒品所有权属在逃的李某,本案属典型的特情诱人犯罪,本案的整个过程是在公安机关控制下进行的,毒品不可能流入社会,实际也没有流入社会;
2、本案属犯罪未遂;
3、被告人熊某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主观恶性小。建议法庭对被告人熊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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