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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等36人全国特大涉黑案,一主犯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担任二审辩护人

2014-10-13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2014年7月14日-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汉等上诉案。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维等上诉案。

(张军律师作为本案一主犯的辩护律师出现在央视的报道中)
“历经近1年的侦办,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历时17天的庭审,20名证人的当庭陈述,20项起诉罪名和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27位公诉人与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辩护人的激烈交锋……”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全国特大涉黑案一审程序结束。

 
 
 
 
 
 
 
 
 
 
 
 
 
 

全国特大涉黑团伙刘汉、刘维等36人一审宣判
 
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涉黑犯罪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田某某,男,因涉嫌该犯罪组织实施的“广汉 1·10特大持枪杀人案”于 2013年11月20日被执行逮捕。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公开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田某某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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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涉黑犯罪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田某某家属经朋友推荐、介绍,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曾办理了许多死刑辩护案件,多件刑事案件被刊登在《刑事审判参考》,供全国法院参阅、借鉴。被告人家属于2014年5月28日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辩护手续。29日,智豪律师即前往湖北咸宁会见被告人田某某。首先,智豪律师获得被告人田某某本人的委托同意;其次,智豪律师听取了被告人田某某对一审判决的意见以及是否提起上诉;再次,智豪律师告知了被告人田某某二审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需要开展的工作;最后,智豪律师认真听取了被告人本人对案发细节的描述,深入掌握案件情况。
30日,智豪律师通过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田某某的上诉状,并递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同时,智豪律师初步了解本案二审工作的相关安排,及时做好二审庭前准备工作。
目前,本案正处于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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