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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林某甲容留他人吸食冰毒,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检察院提交刑事起诉书

2017-04-11   标签: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罪名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毒品的种类:

传统毒品种类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是罂粟果实中流出的乳液经干燥凝结而成。

吗啡(Morphine),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在鸦片中含量10%左右,为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状,具有镇痛、催眠、止咳、止泻等作用,吸食后会产生欣快感,比鸦片容易成瘾。

海洛因(Heroin),化学名称“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它是由吗啡和醋酸酐反应而制成的,镇痛作用是吗啡的4—8倍,医学上曾广泛用于麻醉镇痛,但成瘾快,极难戒断。

大麻(Cannabis),桑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分为有毒大麻和无毒大麻。无毒大麻的茎、杆可制成纤维,籽可榨油。有毒大麻主要指矮小、多分枝的印度大麻。

杜冷丁,即盐酸哌替啶,是一种临床应用的合成镇痛药,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无臭,其作用和机理与吗啡相似,但镇静、麻醉作用较小,仅相当于吗啡的1/10—1/8。长期使用会产生依赖性,被列为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

古柯,是生长在美洲大陆、亚洲东南部及非洲等地的热带灌木,尤为南美洲的传统种植物。

可卡因(Cocaine),是从古柯叶中提取的一种白色晶状的生物碱,是强效的中枢神经兴奋剂和局部麻醉剂。

此外,传统毒品还有可待因、那可汀、盐酸二氢埃托啡等。

新型毒品种类

1、冰毒(methamphetamine)即“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故被称为“冰”(Ice)。

2、摇头丸(MDMA)是冰毒的衍生物,以MDM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滥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

3、K粉(ketamine)即“氯胺酮”,静脉全麻药,有时也可用作兽用麻醉药。白色结晶粉末,无臭,易溶于水,通常在娱乐场所滥用。服用后遇快节奏音乐便会强烈扭动,会导致神经中毒反应、精神分裂症状,出现幻听、幻觉、幻视等,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造成严重的损害。此外,易让人产生性冲动,所以又称为“迷奸粉”或“强奸粉”。

4、咖啡因是化学合成或从茶叶、咖啡果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大剂量长期使用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引起惊厥、心律失常,并可加重或诱发消化性肠道溃疡,甚至导致吸食者下一代智能低下、肢体畸形,同时具有成瘾性,停用会出现戒断症状。

5、三唑仑又名海乐神、酣乐欣、淡蓝色片,是一种强烈的麻醉药品,口服后可以迅速使人昏迷晕倒,故俗称迷药、蒙汗药、迷魂药。可以伴随酒精类共同服用,也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见效迅速,药效比普通安定强45—100倍。

此外,新型毒品还有安纳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安眠酮、丁丙诺啡、地西泮及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

另外,纯度在99%以上的毒品被称为“美金”。

 

 

起诉书主要内容: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112823时许,被告人林某甲邀约吸毒人员林某丙(未成年人)到位于黎平县德凤镇广西桥41号的家中玩,不久,吸毒人员顾某某及“小周”(另案处理)也来到林某甲家。顾某某拿出人民币100元给“小周”,让“小周”去购买一个毒品冰毒零包回来,四人便在林某甲家中吸食冰毒。从20161128日晚至20161130日凌晨,林某丙、顾某某、“小周”一直在林某甲家吸食毒品冰毒,期间“小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林某甲家的。20161I30日凌晨5时许,林某甲男朋友吴某某来到林某甲家中,见还有尚未吸完的冰毒,便也吸食了几口。20161130日上午9时许,林某甲、林某丙、顾某某、吴某某等人在林某甲家被公安禁毒民警查获。经检测,林某甲、林某丙、吴某某和顾某某的尿液中甲基安非他明成分均呈阳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毒,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林某甲到案后对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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