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经典案例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亲办经典案例

刘某贩卖毒品罪冰毒2700克被判死缓保命

2013-08-27   标签: 智豪 死缓 贩卖毒品罪  来源:毒品犯罪辩护网   浏览次数:

案情回放   被告人刘某,男,1980年10月出生,汉族,于2009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指控,2009年一月中旬,被告人刘某为贩卖毒品与被告人曾某约定贩卖毒品牟利。2009年1月22日,曾某在重庆市将1200余克冰毒以人民币33万余元的价格贩卖给刘某。后刘某即与被告人陈某约定,由陈某将毒品运至江苏省南京市贩卖。2009年2月被告人刘某曾某再次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490.16余克时被现行抓获。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曾某二人共同贩卖冰毒2690.16克。

智豪刑辩团队接手后,智豪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刘某贩卖、运输毒品2009年1月1490.16克证据不足;毒品未查获,且证人和被告人供述在时间可情节上有矛盾,指控证据事实不清,并向法院提出了上述观点,重庆市某中级法院审理后予以全部采纳。被告人刘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同案人曾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查看全文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 0/35

    您填写的咨询标题过于简短,律师无法理解,请将文字数量控制在5-35范围

    例如: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0/1000

    您的案情描述过于简单,律师会无法理解,描述越详细,律师回复质量越高哦!(文字数量大于15)

    例如:
    2011年恋爱同居,未领结婚证,孩子八个月大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他已私自将小孩带走,我能争取抚养权嘛?该如何争取?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电话咨询

短信咨询

查看地图

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