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态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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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侯某某等人犯制造毒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原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侯某某,男,1978年4月26日出生于四川省西充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攀枝花市。因本案于2013年5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

/html/3467.html - 2017-02-21 16:44:49 - 制造毒品罪判决书_制造毒品罪案例,制造毒品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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